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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湖:让社会评议供电所行风

作者:冯云球  2006-09-14

(本网讯)日前,江苏省金湖县供电公司为进一步做好农村供电所优质服务工作,更好地“为农业生产、为农民生活、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切实抓好农村供电所行风建设工作,该公司结合农村供电所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农村供电所行风评议方案。

该方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对公共服务行业和基层站所行风开展评议的意见》文件要求,在今年以来各基层供电所行风建设成果的基础上,通过组织社会各界对农村供电所作风建设开展评议活动,推动农村供电所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农村供电所。

该方案明确主要评议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二是围绕实现“两个率先”大局,深化改革,转变职能,依法行政,履行职责,加强农村供电所效能建设。

三是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努力为基层和群众服务。

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监督,健全制度,狠抓落实,树立农村供电所党员干部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评议人根据这些要素,结合被评议供电所的职责和《农村供电所行风评议实施细则》,对被评议供电所进行综合评议。

公司统一印制问卷调查表,根据综合评议情况填写《淮安供电公司农村供电所行风评议问卷调查表》。《问卷调查表》为综合问卷调查表,对被评议供电所的行风建设进行综合评议,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不了解四项。并填写对被评议供电所作风建设的表扬、批评意见和建议。

各供电所根据《农村供电所行风评议实施细则》分别在7月1日及次年1月1日上报自评分,并适时召开客户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活动进行无记名评议,7月中旬及次年的1月中旬上报汇总的评议数据及相关分析。

经公司农村供电所行风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参照有关经验,对8类评议人的权重系数(按百分比计算)设定为:

1、各乡镇、街道干部代表,权重占10%;

2、各基层站所代表,权重占10%;

3、所在地乡镇企业代表,权重占10%;

4、个体户代表(加工、养殖和农业生产户),权重占10%;

5、农村居民代表,权重占20%;

6、特殊服务对象代表,权重占20%;

7、当地学校代表,权重占10%;

8、当地医院代表,权重占10%;

根据8类评议人对农村供电所行风建设的总体评价,按实际得票计算出对农村供电所行风建设总的满意率、基本满意率和不满意率。

被评议供电所的综合得分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根据《农村供电所行风评议实施细则》得出,另一部分根据问卷调查表计分得出,两部分各占50%。按综合得分对被评议供电所进行排序,取前10名进行表彰;

将评议结果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将评议情况和具体意见分送被评议供电所。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江苏,金湖,社会评议,供电所行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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