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11月10日,新沂市供电公司16名兼职保险员正式上岗。
近年来,农村电力设施屡屡遭遇盗窃及自然灾害,损失十分严重。事发后由于相关环节衔接不畅、报案不及时、索赔材料提供不全面,导致索赔、抢修及恢复送电等工作无法及时进行,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为此,该公司在加大对农村电力设施保护力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设备受损索赔流程,选聘了16名农村供电所技术员担任兼职保险员,建立了《供电所兼职保险员工作职责》和具体的考核办法,办法明确规定,出险后,责任保险员要及时报案,按照相关程序提供证明资料。如出现报案不及时、提供索赔材料不全面等情况,每次扣除相关供电所季度综合奖300元,并追究相关所长和保险员的责任。如报案、索赔工作及时、顺利,每次奖励保险员100元,每季度考核兑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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