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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电力出台查处行风建设违规行为实施办法

作者:沈家越  2006-12-07

(本网讯)对客户委托施工工程,擅自为客户指定设计、施工、供货单位者,视情节轻重,扣发奖金500元至2000元;对客户投诉、咨询推诿塞责者,视情节轻重,扣发奖金100元至500元;24小时电力故障抢修未按承诺时限要求到达停电现场的,扣发奖金100元至500元……,这是浙江绍兴电力专门制订出台对查处行风建设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之一。

为认真贯彻国网公司和浙江省电力公司《查处行风建设违规行为实施意见》相关规定,加强企业内质外形建设,全面提升行风建设优质服务整体水平,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颁布的员工服务“十个不准”、“三公”调度“十项措施”、供电服务“十项承诺”和行风建设规定,防止和杜绝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损害企业形象的事件发生,12月4日,浙江绍兴电力局用电管理所结合本所生产工作实际,在原行风建设优质服务经济责任制考核的基础上,专门制定出台了《绍兴用电管理所查处行风建设违规行为实施办法》。

据悉,该所出台的查处行风建设违规行为实施办法共分四章十二条,围绕国网公司优质服务“三个十条”主要内容,结合本所生产实际,进行了逐一量化,对每一项要求再予以细化,并落实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予以经济责任制和厂纪厂规考核处理。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浙江,绍兴,行风建设,违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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