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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电力设施不容盗窃破坏

作者:汪骏海 王楚东  2006-12-08

从12月11日起至明年1月底,温州电力部门将联合市公安部门开展为期近两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昨天,温州电业局与温州市公安局联合召开了“2006年温州市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专项整治动员大会”。

据了解,今年1-11月份,我市共发生盗窃电力设施案件170次,直接经济损失达到308.5812万元,被盗10kV变压器72台及大量塔材、拉线、UT型线夹、铜、铝、线材等电力设备,比2005年案件总数增加了一倍多,直接经济损失增加近两倍。

今年10月20日公安部发出通知,决定于2006年11月至2007年1月期间在全国组织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设施犯罪专项行动,浙江省被列为此次专项行动中盗窃破坏电力电信设施犯罪突出的全国13个重点地区之一,温州又是浙江省内电力设施犯罪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

根据市公安部门部署,整个专项整治活动将从2006年12月11日开始至2007年1月底结束。在12月25日前为排摸阶段,从2006年12月26日起至2007年1月20日,为集中打击处理阶段。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温州,电力设施,盗窃,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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