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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2007年起所有电厂必须安装脱硫装置

作者:李兴文  2007-01-16

江西省政府近日要求,从2007年起全省所有电厂必须安装脱硫装置,从源头上减轻二氧化硫污染。

近年来,江西省二氧化硫造成的环境污染较为严重,其中火电厂二氧化硫排放量所占比重达到60%。

在部署2007年经济工作时,江西省政府明确提出要坚持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之路,促进电厂脱硫,全省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要削减1.12万吨,保护好江西的大气环境。

江西省有关部门表示,2007年要对已安装脱硫设施的燃煤电厂上网电价给予脱硫加价,鼓励企业安装脱硫设施;同时按照补偿脱硫成本的原则,加大对未安装脱硫设施的电厂加收二氧化硫排污费的力度,并强化征收,不得随意减免。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江西,脱硫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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