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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电力公司06年电费回收实现“双结零”

作者:刘玉树 高立联 王波  2007-01-17

日前,记者从山东电力集团公司营销部了解到,2006年,电费回收虽然面对重重困难,但是由于各部门分工协作,实行风险抵押和动态考核机制,建立了电费回收快速反应和风险预警机制,同时,加强现代化管理,依靠科技手段和优质服务,确保了电费回收率100%,实现月结月清。

2006年,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电费回收工作形势十分严峻。一是国家继续加大宏观经济调控力度,扩大差别电价政策执行范围,提高差别电价标准,导致高耗能企业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困难。二是煤电联动电价调整,山东大工业电价调整幅度较大,进一步增加了电费回收的难度。三是山东高耗能企业较多,欠费多发行业电量比重较大,受市场环境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大,极易形成欠费。同时去年京沪、胶济电气化铁路相继投运,负荷性质特殊,跨地区多,电费不但含有正常的电度电费和大工业基本电费,还含有还贷电费,给电费回收工作带来了新的压力。

面对重重困难,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在建立以营销为龙头,各部门分工协作的电费回收管理体系,实行风险抵押和动态考核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制的基础上,依据市场变化,充分利用负控系统、远程抄表系统,每月分次抄表,分次结算,确保了大客户电费及时足额回收。目前,全省每月分次结算回收的电费占月应收电费的74.52%。同时,依靠科技手段和优质服务,抓好“一户一表”居民客户的电费回收,进一步完善和扩大了“银电联网”范围,并建立了网上缴费、流动服务车移动收费、电话缴费、银行卡划拨缴费等多种缴费渠道,极大地方便了客户。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还加强现代化管理,全面建设完善了电费结算中心,实现了以市供电公司为单位的电费应实收账务的集约化管理和销售电量、销售收入、电费资金、电费账务的集中监管和控制。结合全省营销技术支持系统建设,统一全省电费回收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实现全省电费回收工作的信息化、透明化管理。同时,建立电费回收快速反应和风险预警机制,实行预警与催费并举,将事后追缴清欠,变为超前研究、超前管理、超前防范。加强对大客户的跟踪调查,及时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发现欠费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严把用电业务办理关,加强对客户申请用电资格的审查,将电费回收关口前移,避免了因产权关系不清而引发的电费回收纠纷,从而确保了电费回收可控、在控和“双结零”目标的实现。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山东电力,电费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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