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防范和转移风险、节约成本支出,提高保险效益和规范财产保险操作程序,在青海电力公司领导决策下,2007年度公司保险方案的确定采用市场询价的方式进行。
财务部按照这一原则,会同审计部和监察部,委托长安保险经纪公司编制保险询价方案,以市场为导向,邀请省内外具有实力的四家大型保险公司参与,这四家保险公司分别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保险公司进行选择,并充分考虑保险公司的资信、实力、报价、保险服务水平、为公司提供服务的历史记录等因素;同时根据生产经营的特点,灵活采取附加(扩展)条款、特别约定等方式,规避电网企业财产特有的风险来确定保险条款。
最终,经研究确定2007年度保险采用共保保险方式,主承保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80%份额),共保人为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20%份额),保险费率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报价。通过采取市场询价方式确定的2007年保险方案较2006年保险费率降低保费近600万元,降低了36%,而且在保险条款上为公司争取到了更多的风险保障,为公司节约了保费支出,提高了保险收益。
标签:青海,保险管理,企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