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07年1月,会泽县供电公司启动了建设工程“双合同”制,要求公司法人、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在每项建设工程中,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外,还必须签订工程廉政合同,为建设工程加固廉政防线。
此举是该公司坚决执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一大举措,旨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达国家有关规定,确保干部廉洁。廉政合同内容包括:甲方不得接受乙方请吃、请玩,不得接受乙方赠送的礼品、礼金和任何好处及工程回扣;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承包或从事与工程有关的材料供应、工程分宝、工程监理、工程装潢和装修、组织提供劳务等活动;甲方人员不得向乙方人员索贿;乙方在工程建设中贿赂甲方人员、中介方人员,甲方将扣减应付乙方工程款的3%—5%,中止工程建设合同;凡是未按规定签订《工程廉政合同》的工程项目,不得办理工程建设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不得擅自进行、勘察、设计、监理、施工。
在今年1月会泽县供电公司启动的几项建设工程中,该公司均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双合同,规定甲已双方有关人员要严格履行双合同制,在工程建设中相互监督。并将《工程廉政合同》交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一份、县纪检监察机关一份、甲已双方各一份,以确保工程建设中合同执行到位,各方监督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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