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X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管理论道

管理论道

河北省再次提高高耗能企业差别电价标准

作者:马建敏  2007-02-12

河北省近日再次提高已公布的第一批高耗能企业差别电价加价标准。新的差别电价加价标准对第一批高耗能企业淘汰类生产设备生产用电在国家规定目录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标准由现行0.10元提高到0.15元。这一标准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河北省差别电价政策的实施对象是高耗能企业中的淘汰类和限制类生产设备生产用电。对河北省物价局、省发改委《关于对第一批高耗能企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的通知》(冀价管字〔2006〕91号)公布的企业,其全部生产设备中如果有未列入淘汰类和限制类的,这部分设备的生产用电不执行差别电价。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河北,高耗能,差别电价

相关报道

指导单位: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国家电网公司农电工作部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农电管理部
主办单位: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农村电气化专业委员会
北京国宇出版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北京市大兴区地盛北街2号院17号楼 电话:010-63231594
QQ群:11979641(已满) 173615127  122166702
京公网安备11011502038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