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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400多家高耗能企业执行高电价

作者:张伟  2007-03-22

20日,省物价局宣布对山西省400多家高耗能企业执行高电价,以淘汰或限制这些企业。经省政府同意,省物价局、省发改委、省经委、太原电力监管办公室、省环保局还联合制定了新的差别电价政策。电价调整后,淘汰类企业的电价将从原来的0.05元调高 到0.20元。

据介绍,2004年以来,山西省已先后两批下达了执行差别电价的高耗能企业名单。从第三批开始,扩大差别电价实施范围,在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钢铁、水泥六行业继续实行高电价的同时,将黄磷、锌冶炼两个行业也纳入高电价实施范围。结合山西省实际情况,山西省确定第三批400多家实行差别电价的企业名单,具体为太原市华圆冶炼有限公司、太原市宝晋钢铁有限公司、古交市岚峰钢铁公司等307家钢铁企业,还有127家水泥企业、9家铁合金企业、20家电石企业。

根据新的差别电价政策,全省各地一律不得违规自行出台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措施,已经出台实施的立即停止执行。山西省上述高耗能企业,执行差别电价的标准为:淘汰类企业或生产设备差别电价提价标准由2006年的0.05元调整为0.20元;对限制类企业或生产设备提价标准由现行的0.02元调整为0.05元。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山西,高耗能,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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