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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将强化“电价杠杆”抑制高耗能产业

作者:古文洪  2007-03-22

为进一步抑制高耗能产业盲目发展,河南省将实施差别电价的高耗能行业增加到8个,并要在今后2年内,将其中淘汰类企业电价提高到比目前高耗能行业平均电价高一半的水平。 

据河南省发改委负责人介绍,全省自2004年开始试行差别电价政策,对遏止高耗能产业盲目发展、促进产业结构和技术升级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种种原因,差别电价政策在部分地区仍未得到很好落实,在电力富余的情况下一些高耗能产业又出现盲目发展势头。为此全省进一步加大了利用电价杠杆,抑制高耗能企业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的力度。 

按照省政府日前批准实施的有关政策意见,全省在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6个行业继续实行差别电价的同时,将黄磷、冶炼2个行业也纳入实施范围,并明确了这8个高耗能行业淘汰类、限制类企业的划分标准。同时加大差别电价的调整幅度,今后2年内,将淘汰类企业电价提价标准由现行的0.05元/千瓦时提高到0.20元/千瓦时;对限制类企业的提价标准由0.02元/千瓦时提高到0.05元/千瓦时。 

河南省政府要求,禁止各地自行出台优惠电价尤其是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电价的措施,已经出台实施的要立即进行清理。价格主管部门和电监部门将对有关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严厉查处其中的价格违法行为。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河南,电价杠杆,高耗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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