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理顺全省农电管理工作,解决代管县供电企业管理不到位、管理责任不明确、指导工作缺乏针对性的问题,强化各市(州)供电公司对代管县供电企业的管理,规范和加强代管县供电企业管理,近期甘肃省电力公司出台了代管县供电企业管理的指导性意见,进一步加强对全省代管县供电企业的管理。
意见称,农电事业是国家电网公司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和加强代管县供电企业管理,对实施“三新”农电发展战略,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履行电力普遍服务社会责任,提升国家电网品牌价值,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各市(州)供电公司要增强管理代管县供电企业的责任意识,按照 “健全机制、明确职责,归口管理、分工协作,分级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尽快健全农电管理机构,明确农电管理职责,对代管县供电企业的班子建设、劳动人事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营销和优质服务管理、财务审计、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和共青团等工作进行全面管理,推进全省农村电网和代管县供电企业持续快速发展。
意见要求,市(州)供电公司必须充分发挥管理优势和技术优势,切实承担起对管辖范围内的代管县供电企业的管理责任,对代管县供电企业实施全面管理,使代管县供电企业各项管理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意见明确,市(州)供电公司要根据农电管理特点,本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注重建立“指挥顺畅、运转有序、反应灵活、保障有力”的农电工作管理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责任制,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克服畏难情绪,加大管理的力度和深度,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增强针对性,提高管理效果;指导各代管县供电企业建立“统一规范、职责明确、精干高效、运转协调”的管理机构,尽快组织代管县供电企业完成定员、定编、定岗工作。各代管县供电企业要认真执行农电各项管理制度和办法,加强执行力建设,狠抓落实,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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