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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论道

宁夏在电力企业设环保监督员

  2007-04-03

为加强电力企业污染控制,确保完成“十一五”二氧化硫减排指标,宁夏回族自治区环保局日前在电力企业设立环境监督员,并首先在银川热电有限公司、国电石嘴山发电厂、大武口发电厂、石嘴山发电有限公司等15家电力企业开展环境监督员试点工作。

银川和石嘴山两市是国家二氧化硫和烟尘控制重点地区,长期以来环境污染较为严重。自治区环保局提出,在企业内部建立健全环境监督员制度,实行职业资格管理,强化企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建设,明确企业内部环境管理责任制,建立和完善企业与环保部门沟通协调制度,设立企业环境管理总监和具有环境污染控制技术、专门知识与技能的环境监督人员。

自治区环保局要求,试点企业的环境管理总监由企业厂长负责担任,或由企业厂长指派,全面负责企业的环境管理工作。同时还明确了企业环境监督员的基本职责、监督原则、监督范围、监督制度、报告制度、培训内容以及环保部门的监管任务等。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宁夏,电力企业,环保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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