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记者从省经贸委获悉:去年江西省人均用电量仅占全国人均用电量的一半,工业用电量所占比重较大,说明用电水平有待提高。
据悉,去年江西省全社会用电量446.01亿千瓦时,其中工业用电量占69.32%;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占16.8%;其他用电量占13.8%。去年全省人均用电量1034.59千瓦时,相当于2000年全国人均用电量(1056千瓦时)的水平,只及2006年全国人均用电量的50%左右。同时,江西用电结构也不尽合理,工业用电量所占比重较大(其中重工业占全社会用电量的58.3%),而居民生活和其他用电量相对较小。目前,世界上发达国家的全社会用电量中,工业、生活、其他用电量大致各占三分之一。
今年2月份,因为春节放假影响,江西省全社会用电量比平时月份减少7亿千瓦时(其中工业用电量减少6亿千瓦时左右),下降21%。其中,2月22日江西电网最低用电负荷188.13万千瓦,比1月份最高用电负荷下降271%。全省用电负荷骤降,反映出江西三产及城乡居民生活用电能力不强,连续性生产的骨干工业企业较少,工业生产受节日放假、市场销售等因素影响较大等特点。所以,加快江西经济社会的发展,全面推动实施江西工业“十百千亿工程”,提高江西工业企业的竞争能力,提高三产及城乡居民的生活用电水平,提高全社会科学用电管理和节约用电水平势在必行。
标签:工业用电,比重,江西,用电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