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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公司加快实施发电权交易 落实上大压小

  2007-05-3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吉林省电源结构调整,规范电力交易管理,保障发电企业的合法权益,最近,吉林公司借鉴国内经验,广泛征求有关电力企业意见,主动向吉林省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开展发电指标有偿替代工作的建议。其主要内容是,在保证电网安全稳定和可靠供电的基础上,通过统一的交易平台,采取双向报价、集中交易的方式进行交易并结算,将煤耗高、排污多的小机组的发电指标部分或全部转让,由其它煤耗低、排污少的大机组代替其完成这部分电量指标。转让机组原则上指符合国务院规定关停条件并按程序关停的现役公用小火电机组,同时鼓励其它能耗较高的常规公用火电机组转让部分电量、鼓励列入关停计划的供热机组具备条件时提前转让电量和提前关停。受让机组原则上限定于20万千瓦级及以上公用火电机组。

此项建议得到了吉林省政府的大力支持,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吉林公司共同研究制定下发了《吉林省关停小火电机组发电权交易暂行办法》。这标志着吉林电网发电指标有偿替代工作正式展开。目前,吉林公司正在按要求积极制定交易办法的实施细则,并结合电力交易大厅建设同步进行发电权交易平台的搭建,争取尽快开展实施发电权交易。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电权交易,上大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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