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近日,为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谷城县供电公司根据《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重新修订了关于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意见,并制订落实了六项保证措施:
一、调整了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并将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延伸到各供电所,实行属地化管理,不分产权归属,不分电压等级,不分管理级别,在哪个辖区就由哪个供电所负责保护工作,层层签订护电承包责任书,明确责任,加强考核。
二、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条例》和护电知识。定期对广大人民群众依法护电了解和遵守《条例》的自觉性进行调查来考核各单位宣传的力度。
三、组织力量加强巡逻、守护,提高防范能力,并进一步强化技术防范措施,对电力线路落实防盗措施,提高自身防盗能力。
四、定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依靠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活动,惩处犯罪分子,以震慑犯罪,教育群众。依靠政府加强废旧金属收购站管理,坚决赌塞销赃渠道。
五、建立健全群防群治体系,成立沿输电线路乡镇、村群众护线队,并签订责任状,实行综合管理。
六、实行及时汇报制,凡发生电力设施被盗、被破坏及时向公安部门和电力设施领导小组报告。每月对各单位电力设施案件进行统计,对电力设施保护成绩突出的单位和群众护线队进行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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