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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论道

绍兴电力部署落实迎峰度夏保供电七项举措

作者:沈家越  2007-06-18

(本网讯)为认真贯彻落实国网公司和浙江省电力公司迎峰度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6月11日,浙江绍兴电力局用电管理所结合本所生产工作实际,专门制订了做好今年迎峰度夏保供电工作的七项举措,要求干部职工把安全生产和迎峰度夏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未雨绸缪,防患未然,确保电网安全、供电可靠。

一是提高对迎峰度夏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认识,在总结历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分析今夏面临的供用电形势,做好用电需求预测,科学合理落实有序用电工作,落实防汛抗台措施,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在取得地方政府的支持下,做好“双夏”安全生产、有序用电和防汛抗灾各项工作,确保迎峰度夏安全用电。

二是突出重点,落实措施,确保电网安全运行,杜绝各类事故发生,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到实处,确保安全生产长治久安。全面检查各类设备健康状况,对重点线路进行特巡,对重负荷线路及时分荷,对迎峰度夏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轻重缓急抓紧时间落实整改,及时消除缺陷。

三是完善有序用电方案,提高有序用电管理水平,做好用电负荷预测,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编制好四级有序用电方案,以面对各种状态下的应急方案启动。   

四是落实防汛抗灾工作责任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落实好各项防汛防台措施,做到思想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认真学习省电力公司制订下发的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灾后抢险等管理办法,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有序进行,做到“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对地势低、可能发生山体滑坡等受地质灾害影响的线路、开关站和配电房等电力设施做到重点检查,客户服务中心重点以检查水库、大闸大坝、排涝设备、自备发电机等供电设施为主,必要时可用书面形式通知客户单位。

五是把迎峰度夏保供电工作与开展作风建设年、优质服务年和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做到抢修及时,避免用电高峰时期的大面积停电和长时间停电。严格按照国网公司“三个十条”,做好信息沟通和舆论宣传,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成立由下属皋埠、平水、镜湖、福全、平江等农村供电营业所职工为主的5支“双夏”支农服务小分队,指导农民群众做好“双夏”期间的安全用电工作。

六是加强各级值班力量,做好备品备件准备。安排好值班人员,物资供应部门积极筹措好相关备品备件,车队安排好值班抢修车辆,确保事故发生时拉得出、用得上、打得响。

七是坚持重大情况报告制度。认真执行省电力公司的有关规定,坚守工作岗位,严格履行请假和报告制度,切实做好下情上报、上情下达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农电网小辞典:

三个十条:即国家电网公司“三公”调度“十项措施” 、国家电网公司员工服务“十个不准” 、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 。

国家电网公司“三公”调度“十项措施”
1.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调度,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2.遵守《电力监管条例》,每季度向有关电力监管机构报告“三公”调度工作情况。
3.颁布《国家电网公司“三公”调度工作管理规定》,规范“三公”调度管理。
4.严格执行购售电合同及并网调度协议,科学合理安排运行方式。
5.统一规范调度信息发布内容、形式和周期,每月10日统一更新网站信息。
6.建立问询答复制度,对并网发电厂提出的问询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7.完善网厂联系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网厂联席会议。
8.聘请“三公”调度监督员,建立外部监督机制。
9.建立责任制,严格监督检查,将“三公”调度作为评价调度机构工作的重要内容。
10. 严肃“三公”调度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调度机构工作人员“五不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员工服务“十个不准”
1. 不准违反规定停电、无故拖延送电。
2. 不准自立收费项目、擅自更改收费标准。
3. 不准为客户指定设计、施工、供货单位。
4. 不准对客户投诉、咨询推诿塞责。
5. 不准为亲友用电谋取私利。
6. 不准对外泄漏客户的商业秘密。
7. 不准收受客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8. 不准接受客户组织的宴请、旅游和娱乐活动。
9. 不准工作时间饮酒。
10. 不准利用工作之便谋取其它不正当利益。

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
1. 城市地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90%,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6%;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和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经国家电网公司核定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公布承诺指标。
2. 供电营业场所公开电价、收费标准和服务程序。
3. 供电方案答复期限:居民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低压电力客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
4. 城乡居民客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送电。
5. 非居民客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受电工程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送电。
6. 当电力供应不足,不能保证连续供电时,严格执行政府批准的限电序位。
7. 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提前7天向社会公告。
8. 提供24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供电抢修人员到达现场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城区范围45分钟;农村地区90分钟;特殊边远地区2小时。
9. 客户欠电费需依法采取停电措施的,提前7天送达停电通知书。
10. 电力服务热线“95598”24小时受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和电力故障报修。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绍兴,迎峰度夏,保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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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单位: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国家电网公司农电工作部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农电管理部
主办单位: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农村电气化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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