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新疆电力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苏胜新主持传达党组中心学习组《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国家电网公司党组有关学习贯彻文件。苏胜新要求中心组成员深刻领会中央纪委“规定”的精神实质,严密组织好“规定”的贯彻落实,公司党组成员、基层党委班子要带头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对照检查。
据悉,根据自治区党委有关学习贯彻要求,新疆电力公司党组6月15日就发出通知,要求各单位党委认真贯彻实施“规定”。通知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会议传达“规定”的内容,认真稳妥地开展自查清理。同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新疆电力公司还将企业为少数领导人员购买商业保险、收取个人和企业赠送的有价证券和代币购物券、收取与职务有关联的客户个人和企业赠送的钱物行为、领导人员在下属单位及业务关联企业多拿报酬等行为也列入自查清理范围。在规定期限内主动说清问题的可考虑从宽处理;拒不纠正的,按照党纪国法予以严惩。各基层党委将把贯彻落实“规定”情况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查办权钱交易案件的力度,并将选择部分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加强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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