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供电质量、供电服务及供电市场行为,维护电力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据《电力监管条例》、《关于开展2007年供电检查的通知》(电监供电 [2007]8号)以及有关法规,结合湖南实际情况,在供电企业自查的基础上,长沙电监办于2007年5月21日至2007年6月16日分别对省电力公司下属的长沙电业局、湘潭电业局,省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怀化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四个地市级供电企业及其下属县级供电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
检查严格对照国家电监会[2007]8号文中主要内容要求,按照事先制定的检查提纲,采取明查暗访方式,听取自查情况汇报,听取用户意见,认真检查受检单位机关部室、调度中心、客户服务中心、电力故障抢修中心、城区、农村供电单位、营业窗口及有关班组。
总体上看,与去年相比,供电质量不断提高,供电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供电市场行为不断规范,对以往供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检查中没有发现重大的违法行为。但仍然存在部分地方电网及农村电网供电质量不高、供电服务存在死角、用户工程市场公平开放仍有障碍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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