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司积极推进“师带徒”工作,目前已经有枣庄、临沂、聊城、济南、莱芜、淄博、烟台供电公司和电建三公司等8家单位推行了“师带徒”工作。
7月6日,山东公司在枣庄供电公司召开了“师带徒”工作座谈会。会议对枣庄供电公司“师带徒”管理办法进行了认真的研讨,对山东公司今后的“师带徒”工作提出了六个方面建议。一是明确要求各单位应建立相应的“师带徒”工作制度,以加强对新员工、转岗员工和中级工及以下技能等级员工的培养。二是生产、经营一线技能操作岗位必须开展“师带徒”工作,其他岗位可由各单位结合实际,自行确定。三是各单位应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对师徒双方进行激励约束,以提高教、学双方的积极性。四是在坚持本人自愿的原则下,师徒双方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明确责任和义务,合同期限原则上不应低于1年。五是在“师带徒”工作中,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优秀人才的作用,原则上具备带徒条件的高级人才必须带徒。六是各单位应加强对“师带徒”工作的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强化对“师带徒”工作的全过程管理与监督,确保带徒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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