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近期云南省暴雨天气恶劣,自然灾害严重的情况,近日,云南电网公司发布了安全生产“蓝色”(Ⅲ级)预警。
据悉,云南省气象台于2007年7月19日9时,向全省发布了强降水蓝色预警:“预计近期内楚雄南部、昆明、曲靖南部、玉溪、文山、红河、普洱、西双版纳、临沧、保山、德宏等地仍将出现持续性的大雨局部暴雨天气。”受暴雨天气的影响,近期,全省局部发生了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严重威胁云南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为此,云南电网公司要求各单位要根据《南方电网公司防汛管理办法》的要求和南方电网公司2007年迎峰度夏暨防汛防风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履行各级防汛工作职责,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提前做好应急、抢修的各项准备工作。要求应急措施到位,应急准备充分,一旦发生险情,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靠前指挥,协调指导到位,确保应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其次,各单位要认真清理迎峰度夏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防汛方面的问题,保证变电站、电缆隧道及各类电力沟管重点要保证排水设施的完好,避免发生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设施被淹的情况。同时,针对暴雨天气,以及可能引发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各单位要强化交通风险控制。对道路交通条件复杂的地区,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交通安全。此外,根据现场气候条件,凡因降雨天气不能满足现场工作条件的,应停止工作,待气候条件好转后再复工。出现异常情况,各单位必须立即向该公司相关部门汇报。
据了解,依据云南电网公司安全生产预警机制,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号根据势态的强弱分为“红色”(Ⅰ级)、“黄色”(Ⅱ级)、“蓝色”(III级)预警信号。就自然灾害而言,当灾害预报将发生水旱灾害,大风、冰雹、雪、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较大自然灾害,不采取措施可能造成特重、特大人身伤亡、电网、设备事故时,发布红色预警;当灾害预报将发生一般自然灾害,不采取措施将造一般人身伤亡事故和电网、设备事故时,发布黄色预警;当灾害预报将发生一般自然灾害,不采取措施将造人身伤害,电网、设备障碍时,发布蓝色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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