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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泽县供电公司认真落实差别电价政策

作者:胡云花  2007-08-01

(本网讯)自今年国家、省、市相继出台差别电价政策以来,会泽县供电公司严格按照要求对供电辖区内的变压器容量、产能规模进行清理核实,认真落实和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并得到了广大客户的理解和支持。

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节能降耗工作的积极作用,促进“十一五”期间单位生产总值耗能下降目标的实现,遏制高耗能产业的盲目发展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今年4月,曲靖市发改委根据国家和省确定的差别电价划分标准,对全市各县实行差别电价政策的企业名单重新进行清理、认定并公布。会泽县供电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及时掌握高耗能企业技术改造及节能降耗、主要工艺装备、建设规模、生产装置容量、用电服务等详细情况,对经公告后予以行业准入的企业,及时调整执行差别电价的范围。对淘汰类行业企(黄磷企业、铁合金、电石行业、钢铁行业、建材行业等五类企业)和限制类行业(黄磷行业、电解铝行业、铁合金行业、钢铁行业、锌冶炼行业、水泥行业等六类企业)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对淘汰类企业加价标准由原来的每千瓦时0.05元调整提高到0.10元,限制类企业加价标准由每千瓦时0.02元调整提高到0.03元。此电价标准自2007年4月1日用电量起执行。执行差别电价增加的电费收入,将作为政府性基金全额上缴中央国库。

此次差别电价政策调整后,会泽县供电公司不折不扣地落实新的差别电价政策。对技术先进、环保达标的允许和鼓励类企业仍然执行正常电价。据悉,今后三年来,该公司还将根据国家及省、市的有关规定,逐步将淘汰类企业电价提高到比目前高耗能行业平均电价高50%左右的水平,提价标准由现行的0.05元调整为0.20元,对限制类企业的提价标准由现行的0.02元调整为0.05元。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会泽,差别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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