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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公司“无停电催费”方式确保电费足额回收

  2007-08-20

甘肃公司始终高度重视优质服务工作,持续开展优质服务方式方法创新,为充分体现国家电网“开放、透明、诚信、负责”的经营理念。近日,开始在全省实施无停电催费举措,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加温馨、人性化的催费方式,确保电费足额回收。

一是加强日常催缴。对于非恶意欠费,以及采取停电措施将给电力企业带来严重负面影响的用电客户,原则上不允许采用停电催费手段,若要采用,必须经过各级主管领导审批,严禁工作人员随意对用电客户采取停电措施。

二是划分信誉等级。严格按照《甘肃省电力公司客户关系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将居民用电客户划分为A、B、C、D四个信用等级,针对不同等级客户实行差别服务。

三是创新催缴方式。对信用等级评价属于A类,或经过甄别不属于恶意欠费的B、C类居民用电客户,采取人性化、温馨的催缴措施。该类客户超过缴纳期限仍未缴费,应通过电话、短信、上门催缴等多种催费手段进行二次及以上催费通知,要确保通知到用电客户,同时做好相关催费记录。

四是细化停电审批。对客户采取催费措施后仍未按期缴纳电费,在送达欠费停电通知书前报请各级主管领导审批,D类客户由营业站(所)长审批、B、C类客户由分公司主管领导审批、A类客户由供电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送达欠费停电通知书,并做好停电准备工作。

五是强调规范服务。要求各级营销人员在催收电费过程中使用规范文明用语,送达用户的书面催收通知避免使用过激言语,做到尊重客户,照顾客户感受,即实现及时催费,又取得客户理解与信赖,努力构建和谐的供用电关系。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甘肃,无停电,催费,电费,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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