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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论道

山西公司全面加强物资管理工作

作者:任战虹  2007-09-11

近年来,山西公司积极实施精细化管理,扎实开展物资管理工作,明确提出了强化物资管理职能的总体思路:大力实施物资集约化管理,“统一计划、集中支付、分级配送”,提升公司效益效率。充分发挥物资管理中心职能作用,完善公司省、市、县三级物资管理网络,明确各级物资管理职能,增强穿透力和执行力;优化计划、合同、仓储、配送和废旧物资工作流程,强化计划的统一管理,提高合同履约能力,规范工作标准和员工行为;逐步实现管理思想、管理组织、管理方法、管理手段和管理人才现代化,在公司系统形成资本性支出和非资本性支出范围内的“大物资、全口径”的物资管理格局。

同时,山西公司还下发了《关于在供电分公司等单位设立物资供应中心的通知》(晋电人资[2007]1162号),《山西省电力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强化了公司物资管理中心的职能作用,并要求发、供电分公司、超(特)高压输变电分公司层面成立物资供应中心,在直属单位和支公司设立物资管理专责,形成垂直对口管理的省、市、县三级物资管理网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公司要求,尽快完善各单位物资管理机构和专责的设置工作,纳入物资供应中心的人员,不能再从事三产多经等经营性工作,要尽快完成对原有物资公司的清算注销工作,彻底清理债权债务,避免将原债务转移到新的物资管理机构,全身心地投入到公司系统的物资供应工作当中。

在物资采购方面,山西公司对本部、所属各单位的资本性支出和非资本性支出所需物资需用计划统一对口报送物资管理中心;物资采购原则上实行省公司、分公司(直属单位)二级分级管理制;公司物资管理中心负责签订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资本性支出的物资采购合同和公司本部各部门的非资本性支出的物资采购合同;要加大物资采购资金集中支付的力度,将集中采购物资资金采用集中统一支付的方式,凡公司签订的合同,物资管理中心提出付款申请,经财务部审核后,由物资管理中心负责统一支付货款、结算,并完成增值税抵扣的相关工作;配送工作要坚持谁签合同谁管理的原则,对于直接到达现场的物资,使用单位负责卸车和二次搬运,对于需要从仓库提货的物资,执行谁使用谁提货的原则;加强对结算凭证传递的考核力度。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山西,物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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