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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增设20KV电压等级销售电价

  2007-09-30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江苏省增设20千伏电压等级销售电价有关问题的批复》(发改办价格[2007]2171号),同意在江苏省增设20KV电压等级销售电价。

现行销售电价一般分六个电压等级,分别为1千伏以下、1-10千伏、35-110千伏以下、110-220千伏以下、220-500(或330)千伏以下、500(或330)千伏及以上档。由于一直以来20KV电压等级没有对应的用户,因此,销售电价结构表中没有设置20KV这一电压等级及相应电价。近年来,江苏省在苏州工业园区试行20KV电压等级供电,并通过供电实践认为,采用20KV电压等级供电,与10KV电压等价相比,在一定范围内具有降低线损、减少变电站数量、节约投资和运行费用、提高用电可靠性等相对技术经济优势,且国外也有成功运行经验。为满足用户需要、减轻用户负担,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在江苏省增设20KV电压等级销售电价,并正式批复了20-35千伏电压等级的销售电价水平。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江苏,销售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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