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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4单位被评为“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2007-10-11

近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下发通知,授予298家企业“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济南供电公司、烟台供电公司、德州供电公司、滨州供电公司4家单位榜上有名。

近年来,山东公司努力创建“安全可靠、诚信负责,团结协作、民主公正,节能环保、充满活力,管理科学、业绩优秀”的和谐企业,建立和完善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各项制度,积极促进企业与职工协商共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实现了劳动关系双方互利共赢,并将社会责任理念融入创建和谐企业实践,推动公司工作更好地融入社会全局,促进员工、企业、客户、社会和谐发展。据悉,山东省获得“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的单位共16家。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山东,模范,劳动关系,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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