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论道
安徽省全面实施城乡用电价格户户同工程
2007-11-27
<P>为进一步巩固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成果,安徽省物价局、电力公司发布了《关于实施城乡用电价格户户同工程的通知》(皖价商[2007]158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加快下户线改造,全面实施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工程(简称“户户同”工程)。</P>
<P>《通知》规定,今年年底前,电网企业要完成供电地区范围内农户的下户线改造任务,并实现居民生活用电同价。转供电地区要积极创造条件,制定对下户线改造的明确工作计划,力争年内要有明显的进展。</P>
<P>《通知》要求,在“户户同”工程实施期间,对于农村特困户、五保户以及家庭有残疾人口等生活困难的农户,无偿进行下户线改造,免收任何费用。组织实施下户线改造的供电公司、企业,不得变相加价,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农户改造要求。建立改造农户档案资料,完成户改后,对改造内容、费用收取、同价情况需农户签字确认。</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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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安徽,城乡,用电价格,户户同,同网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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