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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再次提高差别电价 扩大到锌冶炼等8行业

作者:高洁  2007-12-14

<P>山东省日前决定,在今年差别电价已经提高0.10元的基础上,2008年将再提高0.05元,以限制高耗能行业的增长,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促进节能减排工作。从2004年开始,山东省在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等6个行业实施了差别电价政策。今年,山东省又将差别电价政策扩大到包括黄磷、锌冶炼在内的8个行业,并提高了加价标准。 </P> <P>据了解,山东省将进一步督促差别电价政策的落实,对执行不力的情况责令整改,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新建、扩建高能耗项目,监督电力供应部门不得对其提供电力供应。同时,运用价格杠杆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风力发电以及利用余热余压、煤矸石和城市垃圾发电。 </P> <P> </P> <P> </P>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山东,差别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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