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X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管理论道

管理论道

浙江降低非省统调地方公用燃煤小火电机组上网电价

作者:石红星 郑洪华  2007-12-18

<P>为促进电力行业节能降耗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优化电能结构,省物价局于日前发出了降低非省统调地方公用燃煤小火电机组上网电价的通知。该规定已于12月15日起执行。 </P> <P>该通知将非省统调地方公用燃煤小火电机组(包括热电机组)上网电价不分投产时间,统一调整为每千瓦时0.50元;自备电厂自发自用有余倒送大网的电量,其上网电价从每千瓦时0.416元调整到每千瓦时0.4045元。而热电机组的供热价格由定价权限部门按现行有关规定合理调整。经权限部门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的上网电价则暂不作调整。</P> <P> </P>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浙江,非省,统调,公用,燃煤,小火电机组,上网电价

相关报道

指导单位: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国家电网公司农电工作部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农电管理部
主办单位: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农村电气化专业委员会
北京国宇出版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北京市大兴区地盛北街2号院17号楼 电话:010-63231594
QQ群:11979641(已满) 173615127  122166702
京公网安备11011502038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