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论道
湖北公司召开集体合同平等协商会议
2007-12-27
<P align=center>坚持平等协商制度 兼顾双方合法权益</P>
<P>12月25日,湖北省电力公司召开集体合同平等协商会议,就续签该公司第三轮集体合同和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集体协议起草情况等有关事宜进行协商沟通。该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汤文全,工会主席刘勤分别作为公司方和员工方首席代表参加会议。</P>
<P>会议对2004年签订第二轮集体合同以来的履行情况给予充分肯定,特别是在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制度,坚持和执行集体合同履约情况和保险基金管理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制度,加强对履约过程的民主监督以及职工培训、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方面得到了职工的高度赞誉。会议按照即将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和国务院、湖北省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第二轮集体合同文本部分条款的修订补充情况进行了说明和协商。</P>
<P>汤文全指出,集体合同制度是我们依法治企的一项基本制度。特别是在劳动关系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尤为重要,公司第三轮集体合同续签,一是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的有关规定,这样才能保证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的具体内容及操作规范到位,才能保证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真正成为劳动关系的有效调整机制;二是双方要互相尊重、平等协商,只有劳动关系双方做到互相尊重,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才具有现实意义;三是坚持诚实守信,公平合作,公司和职工要坦诚互信,恪守承诺,弥合分歧,取得共识,共同维护集体合同的法律尊严,共同履行集体合同的承诺;四是要兼顾双方的合法权益,兼顾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就是引导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通过谋求与实现劳动关系双方权益的共赢,从而达到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和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目的。他要求有关部门针对有分歧的问题与工会作进一步的讨论和研究,确保续签成功。</P>
<P>据悉,湖北公司于2000年建立了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2004年续签了第二轮集体合同,并拟在2008年元月召开的该公司三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上签订第三轮集体合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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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湖北,集体合同,平等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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