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论道
青海公司连续六年实现电费结零
作者:贾银洁 赵俊杰 2008-01-04
<P>2007年12月30日,省公司再传喜讯,在全公司实现售电242.86亿千瓦时的同时,电费回收率达100%,这是公司连续6年实现电费结零,同时,也是连续26个月实现了电费“月清月结”。</P>
<P>电费是公司生产经营成果的最终体现,是丰收的象征,它凝聚着公司上下干部员工的辛勤与汗水。据了解,自2002年省电力公司首次实现电费结零以来,公司连续6年实现了电费无陈欠。今年省公司针对不同的客户,采取了不同的电费回收措施,保证了电费“颗粒归仓”。</P>
<P>在确保电费结零工作中,省公司采取多项措施保证电费回收工作的完成。一、严格执行购电制度。各供电公司对私营、租赁企业和信誉较差的高耗能和执行差别电价政策的企业严格执行预购电制,以规避高载能企业因各种原因停产后,可能造成的电费风险。</P>
<P>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2007年通过严格的制度管理,结合《公司电费回收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的进一步实施,严格执行《电费回收考核与责任追究办法》《青海省电力公司电费回收预警处理办法》,将基层各供电公司电费回收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班组,落实到人,并建立相应的考核奖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催收电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了今年电费回收任务的完成。</P>
<P>三、落实责任,加强电费回收监督力度。省公司除对重点客户跟踪外,不断完善电费实收管理。通过营销支持系统,加强了各级实收账务、电费余额的管理,并积极与财务部门协调完善电费实收账务管理体制。加大了对电费回收的监督力度,同时相关部门不定期下基层抽查,保证了电费回收的可控、能控、在控。</P>
<P>四、规范业务流程,加强合同管理。省公司各供电单位在与客户新签、续签《供用电合同》时,在合同中进一步明确了电费收取时间、收费方式、收费措施、违约金收取等的条款,建立好防范电费风险的第一道防线。</P>
<P>五、开展无停电催费法。对居民开展无停电催费,充分调动了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减少了因工作不到位催费停电给居民客户生活带来的不便。</P>
<P>六、推行电费充值卡。2007年7月份,我省首次推行使用电费充值卡,电费充值卡使用简单便捷,给客户带来了便利的同时,给省公司带来效益。</P>
<P>省公司采取的这一系列措施,得到了各供电单位的积极响应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在各单位和各部门的齐心协力工作下,实现了2007年电费结零。</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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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青海,电费结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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