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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完成农电企业供电业务许可申报工作

  2008-03-26

<P>根据电监会9号令的有关规定,从事供电业务的企业应当办理供电业务许可证。自2007年11月东北电监局全面布置开展供电业务许可工作以来,吉林电监办积极联系省电力公司和省农电公司,督促企业办理供电业务许可,辅导企业正确填报申请材料。</P> <P>吉林电监办有关人员分别在吉林省电力公司系统和省农电公司系统的供电许可申请培训会议上详细介绍了申请供电业务许可证应当准备的资料和注意的事项,并耐心地解答企业提出的问题。吉林电监办还设立了供电业务许可公开电子信箱,将申请材料模板和各种格式文本文件发送到公开信箱中,供企业浏览,减少了发送邮件的次数,提高了工作效率。</P> <P>春节过后,吉林电监办加快了供电业务许可受理初审工作,多次应邀到企业中,帮助企业解决在填写过程中遇到的扫描件不清晰、扫描文件容量过大无法传入申请材料中等实际问题。</P> <P>通过吉林电监办与供电企业间的共同努力,截至3月18日,吉林电监办已将吉林省各级农电企业的申请材料上报至国家电监会,各级供电企业也将于近日完成申请材料的填报工作。</P>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吉林,农电企业,供电,业务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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