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论道
江西广丰公司获“A级纳税信用企业”
作者:祝炜华 2008-07-23
<P><STRONG>(本网讯)</STRONG>日前,广丰公司被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评定为“2006-2007年A级纳税信用企业”,这是该公司首次获得该荣誉。7月22日,广丰县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主要负责人代表江西省国税局和地税局在公司一楼大厅进行了授奖仪式。</P>
<P>据悉,每两年一次的“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是由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共同举办,广丰公司按照诚信纳税的原则,坚持履行企业的责任和义务,被评为“A级纳税信用企业”。A级纳税信用企业的评定目的在于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兑现激励措施,提升服务水平,鼓励诚信纳税;进一步建立健全纳税信用体系,在全社会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P>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广丰,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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