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论道
江西婺源供电多管齐下规范员工自用电
作者:王国红 2008-12-05
<P> “用电是您的权利,缴费是您的义务”,这句话不仅针对广大电力客户,对供电公司员工也同样适用。</P>
<P>11月底以来,婺源县供电公司组成5个用电稽查小组,从机关部室和各基层供电所抽调稽查人员,由公司党总支书记刘光辉亲自挂帅,奔赴全县各地对公司员工自用电展开稽查。据了解,近年来,婺源公司员工自用电实行社会化统一管理,执行国家电价标准后,该公司采取多项措施,严格规范员工自用电管理:一是对员工住户进行了全面清理,并登记造册,一个员工只能使用一个用电户头,坚决执行一户一表规定;二是对员工家庭线路进行专项整治,统一安装具有防窃电功能的电能表,既提高计量准确度,又杜绝窃电行为;三是将员工用电统一纳入电费微机管理系统,实行每月实抄实收,定时缴费;四是公司纪检、稽查、营销等部门对员工自用电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对违章用电和窃电行为认真追究、严肃处理。</P>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标签:婺源,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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