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供电所的抄核收工作,提高抄、核、收工作质量,实行营销管理工作精益化管理。9月25日,江西全南供电公司出台《抄核收工作质量考核办法》。
该办法规定,抄表人员请他人代抄或抄表人员截留电量;因抄表质量不高,引起客户投诉;私自随意更改抄表卡的户名、户号、装表号、容量、底码;未及时发现用户窃电或违章用电;抄表卡不整洁、填写不规范、填写内容不齐全;因用户电能表烧坏、停转、空转、卡字、封印损坏、电能表被窃而换表,未退补电量、电费; 错输、漏输;未严格执行电价政策;收费员请外来人员代收电费等内容的,该公司实行20-100元不等的经济考核,情节严重的直至待岗一个月。
该办法的出台,杜绝了管理上的漏洞,进一步规范了公司营业管理从抄表、数据入录到审核的标准化、制度化,把公司用电营销工作纳入了规范化、程序化管理轨道,切实提高了公司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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