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笔者从江西宁都县供电公司获悉,该公司为进一步加强营销管理,顺利完成2009年目标任务,对2009年营销管理更进一步补充、修改、规范,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该公司对营销管理补充规定,一是着重加强抄表质量管理,线损的准确性,杜绝“三抄”虚假现象的出现;二是着重加强公变的计量管理,每发现一台公变计量无计量中心封印,按“三抄”处理;三是着重加强台区巡视力度,每月台区管理人必须对所辖台区不少于三次巡视维护检查,并做好记录,该公司根据记录每月对台区进行抽检;四是每月不少于三次进行反窃电检查,对因反窃电工作不到位,导致用户窃电流失的电量,按照公司《责任制和赔偿制》执行;五是强化线损管理,各供电所(站)负责人为线损管理第一责任人,公司每月根据所(站)线损综合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每月排名后三名的所(站)负责人,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通过对营销管理补充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内部管理,强化了各岗位的责任心,最有效、最大限度地降低线损,提高经济效益,对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标签:宁都供电,营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