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南楚雄局党委始终坚持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南方电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要求,强化管理。10月20日,楚雄局党委印发《楚雄供电局党费财务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了楚雄电网各级党组织党费管理工作。
《办法》中,楚雄局党委以“四定四专三统一”,即定期缴纳党费、定期公布党费收支情况、定期向党员大会或党的代表大会报告党费收缴情况、定期开展党费财务检查;党费收缴专人管理、开设专户、专款专用、专人审批;统一留用党费比例、统一党费使用流程、统一党费收支单据,进一步从源头上规范了党费的收缴和使用管理。
经费来源一直是制约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组织活动的一大瓶颈,针对这一情况,楚雄供电局在《办法》中加大了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投入力度,使“无钱办事”的困难得到了较好的解决。一是明确了各基层党组织留用党费的管理,基层党组织在集体讨论决定后可在留用范围内按使用程序自主使用留用党费;二是局党委每年根据各基层党组织年度工作活动项目和年度党费收缴、结存情况,审批下拨(补助)党费指标,由基层党组织在指标范围内按照审批程序办理使用。通过党费的合理开支使用,既确保了党费用在实处、取得实效,又保证了基层党组织正常活动的开展。
党费财务工作的进一步完善、规范,是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科学、规范、和谐运行的一个重要环节,楚雄供电局党委正是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找准工作思路切入点,找准工作安排支撑点,找准工作运行改进点,逐步完善了党费管理闭环控制,提高了党费收支管理的透明度,同时也更便于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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