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下午,柘荣县召开了该县供电公司股改遗留问题及路灯管理工作协调会。县土地、建设、消防、房管、人防、财政、税务、文明办、双城镇政府等部门参加了此次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陈峰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发言。
协调会上,陈峰常委指出:各单位要按照县政府的柘政(2009)142号文件上的规定,按照“尊重历史、明确界限,依法依规、妥善处理”的原则,按规定给予供电公司补办规划、环保、立项、建设、土地等有关审批和权属登记手续,妥善协调处理好供电公司股改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陈峰常委还就关系居民生活切身利益的路灯建设管理问题提出了要求:各相关单位要仔细商讨、研究路灯建设管理问题,建立必要的协调沟通机制;财政拿出预算规范管理,今后的路灯管理模式、运行建设维护由供电公司统筹,同时全县路灯建设,必须通过县电网建设领导小组同意,由供电公司集中统一施工,做到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各与会相关单位负责人就供电公司股改遗留问题及路灯管理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并表示一定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积极行动和配合,开展好工作。同时,县供电公司领导也表示:将进一步做好股改遗留问题及路灯管理工作,通过体制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企业经营环境将得到根本改善,电网将更加坚强,管理将更加规范,优质服务将更加到位,将为柘荣经济发展插上腾飞的翅膀,为构建和谐柘荣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标签: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