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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公司营销系统严细管理 维护客户合理权益

  2009-11-24

为确保电价调整工作顺利平稳过渡,连日来,吉林公司精心策划、超前准备,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维护客户合理权益。

本次电价政策调整与以往不同的是:电力客户自11月20日起的用电量执行新的电价标准,而不是自11月20日起抄见电量执行新的电价标准,这就给营销抄、核、收工作带来了许多困难和巨大的工作量。

吉林公司接到国家发改委调价文件征求意见稿后迅速行动。相关部门深入分析、准确把握调价文件精神,组织落实电价调整各项工作。营销部陆续出台了《关于落实国家电价调整政策操作方法及相关要求》,《2009年11月20日电价调整操作方案》,对电价调整关键点、电价调整业务规则进行了详细说明,编写了《模拟场景实现说明》和《调价操作手册》。及时组织召开了各供电公司营销副总经理、营销部主任、电价专责会议,落实相关工作。下发了《关于对落实销售电价调整政策实行日报告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自11月20日起,每日将抄表工作、核算发行工作、收费工作、客户意见反应等上报省公司,出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调价工作有条不紊的顺利开展。

为维护客户合理权益,吉林公司要求各供电公司对涉及到调价的客户电能表示数必须在20日全部抄表,保证实抄率达到100%,并对每一笔电量电费都要组织人工复核,保证电费结果无差错,确保调价工作科学、公平、合理。

为争取电力客户的支持和理解,吉林公司将国家调价文件在各供电营业场所张贴,方便用电客户查阅,利用95598呼叫中心解答客户咨询,为调价政策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的氛围。

11月20日,吉林公司对涉及电价调整的近43万客户展开了“抄表大行动”,对安装电卡表的26790个客户进行残余电量抄回,为广大电力客户提供真诚服务。

来源:吉林省电力公司

标签:吉林,营销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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