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用电业务办理程序,及时会商、审定、落实用电业务办理过程中的有关事宜,亳州供电公司经研究决定,从本月起实行用电业务审查例会制度。
例会制度规定,首先由客户服务中心召集客户服务中心、电费中心、配电工区具有业务审定权限的有关人员,召开客户服务中心周业务审查例会。主要审查低压三相、低压双电源或供电容量在315KVA以下的高压单电源客户的供电方案、设计图纸、设计施工单位资质;沟通中间检查及竣工检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协商确定有关客户装表接电事宜。
对于客户服务中心周例会未确定事宜,由营销部召集营销部、客服中心、计量中心、配电工区、电费中心、三产企业具有业务审定权限的有关人员,召开营销部周业务审查例会。具体审定客户服务中心周例会未确定事宜;因特殊需要,提前审查需要公司月度业务审查会审查的业务事宜;审查高压单电源供电容量大于315千伏安小于3000千伏安的供电方案、设计图纸、设计施工单位资质;沟通中间检查及竣工检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协商确定有关客户装表接电事宜。
对于营销部周业务审查例会未确定事宜及高压双电源、单电源容量大于3000千伏安或专线客户的供电方案、设计图纸、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的审查,将由营销部召集公司有关领导,营销部、生产部、安保部、规划部门、营销系统有关单位、生产系统有关单位、三产企业相关负责人在公司月度审查例会上确定。会议内容同时涵盖,协商确定有关客户送电事宜;月度用电业务停电计划;沟通中间检查及竣工检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确定因业扩报装需要加快的电网建设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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