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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供电公司推行“3+2”绩效管理

作者:祝捷 王素萍  2009-12-17

截至12月14日,安徽安庆供电公司售电量超过40亿千瓦时,应收电费近22亿元,电费回收率连续7个月达到99.99%。

今年,安庆供电公司在夯实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电费中心的人力资源进行了优化配置。根据电费回收“大客户电费是重点,低压客户电费是难点”的特点,该公司将电费回收率转化为电费余额,再精确分解到人,同时设立“公司级绩效考核、工区级系数考核、班组级打分”3层考核体系,推出“电费回收劳动排名”和“服务之星评比”两项激励措施,实行“3+2”绩效管理,并根据电费回收余额,对上至电费中心领导班子,下至班组长、抄表催费员工实施考核。

“3+2”绩效管理模式将电费余额指标与奖惩考核对应起来,改变了以往被动催费的局面,使得员工人人主动关心电费回收,促使电费回收工作进入良性循环。实施这一绩效管理模式以来,安庆供电公司月度累计电费余额从今年年初的460万元,下降并控制在15万元以内,电费回收取得重大突破。

来源:国家电网报

标签:安庆供电公司,绩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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