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12月28日,江苏省新沂市供电公司下发了《关于节日期间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各级党委关于党员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利用节日之机请客送礼、接受或馈送现金等违纪行为发生,切实增强廉洁意识。
《规定》要求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严禁在节日期间用公款请客送礼,互相宴请;严禁收受下属单位和个人及客户赠送的礼品、礼金;严禁参与赌博、酗酒;严禁组织参与公款或客户支付的高档休闲娱乐活动;严禁各单位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钱物,印发、购买赠送和使用各种购物代币券、礼品卡等违反党规党纪和局规局纪等行为。同时该公司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还开通了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并明确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对一级负责,实行联责考核,一经发现违纪坚决严惩不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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