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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县供电五到位加强电费回收管理

作者:陈蔚华    2009-12-29

面对当前电力供应需求增加和严峻的外部经营环境,江西上饶县供电公司按照省公司的统一部署,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不断强化电费回收管理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电费回收指标。

一是电费回收责任制落实到位。按照电费回收指标考核办法、拖欠电费客户依法停限电管理办法以及电费抄核收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电费抄核收工作,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按照建立的三级电费回收责任考核机制,抓好重点客户的电费结算和催收管理。加大催收电费的力度,严格执行电费违约金征收制度和依法停电催收制度,强化责任制考核。

二是电费回收预警机制到位。深入了解客户情况,加强分析,建立客户交费信誉等级评价制度,依据客户电费金额、经营情况以及停电难易程度和停电影响等因素,对缴费不及时、恶意欠费、生产困难、经营恶化的客户及时预警。对重点客户进行重点监督,采取必要措施,确保电费及时足额回收。

三是依法催收电费到位。严把《供用电合同》和《电费结算协议》签订关,明确客户缴纳电费的要求和承担的义务、法律责任。对逾期未交清电费的客户,按照合同约定征收违约金;对经多次催缴仍然欠费的客户,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实施停限电。规范破产、重组企业电费回收管理,积极争取政府支持,超前介入,有效化解电费回收风险。

四是落实电价政策到位。在调整电价期间,一方面修改电费核算程序的,重新印制电价表。同时广泛宣传电价政策。重点对工业园区企业进行上门走访,避免了因电价调整可能出现的欠费现象。对小商业门面、小动力用户以及非产权人或部门承包性用电,实行计量装置外迁,安装预付费电卡表及防窃电装置,有效防范电费风险,减少窃电现象。

五是电费回收宣传到位。发扬千言万语、千辛万苦、千方百计的“三千”精神,对电费回收困难的客户,实行“上门服务”,同时加大《电力法》和电力行政法规中有关电费交纳责任条款的宣传,提高客户缴费的自觉性。开通“绿色通道”,为重要客户特事特办,积极帮助维修设备,检修线路,赢得客户的理解和支持。对居民客户实行“亲情服务”,主动为客户解决实际困难,倾听意见,及时改进工作方法,用真诚感动客户。确保实现电费“双结零”目标。

标签:电费回收管理,上饶县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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