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彭水供电公司新田供电所所长宁从华带领4名职工,到鹿角供电所进行为期一天的营业检查。这是该公司开展供电所营业互查的一个片断。
该公司以前组织营业检查时,一般是由营销部组织人员对供电所进行检查。由于营销部人手少等原因,致使营业检查的质量和效率不够高。针对这一情况,该公司决定改变以往营业检查的方式,组织供电所营业互相交换检查。1月20日—30日,该公司各供电所所长分别带队,到营销部指定的供电所进行营业交换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居民大电量、用电类别、计量装置封印、关系电价等。该公司明确规定,对营业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如实反馈到营销部,由营销部责成相关供电所落实整改。参加营业互查的供电所人员普遍认为,此举不仅可以促使他们相互交流,相互切磋,提高了业务素质,而且能够提高营业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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