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义县公司把执行好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抓手,通过完善制度、宣传引导、加强监督、责任追究等措施积极贯彻落实。
该公司自2010年元月起,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延伸到基层副股级以上干部以及重要岗位、重要部门的专职,并确定房屋、买卖、婚姻状况、购车、配偶及子女承办私营企业等十二项必须申报的内容,要求部门专职、副股级以上干部必须按照程序向党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对不按规定请示或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按组织答复意见办理的,严格追究责任,并将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干部考核、提拔重用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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