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少数供电所员工存在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承接用户电力维修、用户内部线路电气安装等业务,容易引起民事纠纷甚至引发安全事故的问题。新春伊始,为规范员工行为,安徽宿松供电公司出台新规,制订《宿松供电公司供电所员工安全行为及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规定凡私自承接电力工程或为私自承接电力工程提供方便者,一经发现,无论结果如何,公司将按照相关给予当事人下岗、待岗等处分;凡因干私活引发事故触犯法律的,一律提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同时该公司关口前移,杜绝干私活从管好工器具入手。要求供电所所有安全工器具一律由负责人指定专人(原则上为安全员)集中统一管理。要求及时建立台帐,详细登记所有安全工器具,并进行分类编号,确保帐、卡、物相符。班组人员因检修需领用安全工器具时,必须向管理员办理领用手续,填写使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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