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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连湖供电所规范服务“五不准”

作者:聂勇  2010-03-04

近日,为了进一步提高优质服务水平,扎实做好农村供电工作,重庆彭水供电公司连湖供电所根据实际制定出台了四个不准:即在工作中不准对投诉电话打击报复;不准多收农户一分钱;不准与农户发生一次争执;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吃喝农户;不准采取停电措施催交电费;以更加全方面位地提升供电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电力企业形象。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彭水,连湖供电所,规范服务,五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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