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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供电规范服务行为完善内控机制

作者:史伟芳  2010-03-23

“未了解清楚客户的生产过程和工艺,对重要客户的判定与客户重要程度不相符的,扣罚确定供电方案相应违章内容的专业部门直接责任人200元,扣罚分管领导200元,扣罚主管领导200元”。3月15日,吉林辽源供电公司下发《营销违章行为及处罚标准责任分解表》,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规范营销员工的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避免营销差错和经济责任事故的发生。

随着今年《供电监管办法》的实施,广大客户对供电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有效规范内部管理和服务行为迫在眉睫。

辽源供电公司《营销违章行为及处罚标准责任分解表》将供用电安全管理、电费管理、计量管理、市场开发管理、服务管理和营销系统管理等六大类别,按照不同的岗位进行了责任分解,明确了抄表员、登记员、核算员、用电检查员、合同管理员等各岗位人员,如出现违章行为时所要承担的责任和受到的处罚。由于实行连带考核,负有监督审核责任和领导责任的相关人员也会受到一定的处罚。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标签:辽源,规范服务,内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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