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上午,宿迁供电公司召开招投标制度宣贯会,学习新制定的《工程物资招投标管理办法》、《工程物资招投标实施细则》等文件和流程,并邀请监理公司专家解读有关政策和制度,现场答疑。此举是该公司对非省公司集中招标的工程和物资采购进行规范化、集约化管理、防范风险的有效举措。
如何有效地利用招投标促进工作,避免管理不到位造成不必要的风险,并给工程施工带来被动?自今年年初起,公司加大对工程物资招投标工作管理力度,决定对公司负责的系统接入工程、用户投资委托工程、市政迁移工程,以及非省电力公司集中招标的修理、维护工程,实行集中招投标管理。对需采购外部厂商供应的物资,也一并纳入自主招投标管理范围。为此,公司专门成立了工程物资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总经理亲任组长。制定了工程物资招投标工作流程和《本部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工程物资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了各类表、单,并在时间节点提出严格要求,以达到“求实、快进、高效”的目标,并预先防范风险。除此之外,宿迁公司还建立了相应的招标专家、潜在投标人、物资设备采购目录等信息库,以提高执行效能,保证执行无偏差、不迟缓。纪检、监察部门作为督查组,对招投标工作中出现的不作为和贻误工作的行为,不论后果轻重,将予以从严处理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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