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苏省公司“明确职能定位,限定经营范围,明晰业务界面,完善法人治理,健全组织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监管,安全稳定发展”的总体要求,灌南县公司坚持六措并举,全面规范农电服务公司管理。
一是规范机构管理。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机构,完善公司章程,切实发挥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的作用,加强对公司经理层、经营管理活动尤其是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的监督。同时根据农服公司实际需要,设立综合事务部、工程业务部、财务部等管理部门和4个施工班组。
二是规范内部管理。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照市场主体的要求,健全切合自身经营管理实际和要求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内部控制和岗位牵制,保证公司的各项活动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三是规范经营管理。根据农服公司现有资质、资金、人员和管理水平,将其主营范围定在10千伏及以下农网工程及客户工程。同时规定,不得将工程违规转包或劳务分包。工程定价不得高于地方建设部门工程定额和取费标准。不得承接农电公司及农村供电所的供电服务业务,
四是规范财务管理。设立设备管理部门,配备财务人员,明确财务负责人。同时建立完善财务制度并严格执行,严禁设立“小金库”、“帐外帐”。清理归并银行帐户。严禁对外投资,严禁对外提供担保,完善财务款项支付审核手续。不得为其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不得代收代付与本企业业务无关的款项。
五是规范用工管理。严格控制劳动用工总量,所有用工需经上级核准审批后方可签定用工协议。同时建立区别于农电人员的、独立的工资体系和分配考核体系,坚持同工同酬,建立完善劳动用工退出机制。
六是规范物资管理。建立健全农网工程物资台帐、用户工程物资台帐、废旧物资台帐,并将农网工程材料、用户工程材料、废旧物资分开存放,做到帐、卡、物相符。规范物资入库、领用和退料流程管理,严格执行物资进出库审批手续;不得擅自积存和处理农网工程结余物资和废旧工程材料。严禁将农网工程物资与用户工程物资混放、串用,严禁倒卖农网工程结余物资和废旧工程材料;对违反者或执行不力者按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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